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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綠燈倒數計時是臺灣發明的嗎?查證後答案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,順便聊聊路口安全那幾秒

生活 破除迷思

從紅綠燈倒數計時不是臺灣發明的查證出發,澄清行人倒數與行車倒數的差別,並提醒你路口秒數只是參考,搶快才是風險。

刊登:(台北時間) 閱讀約 4 分鐘

先說結論:這件事不需要爭輸贏,但「臺灣原創」這個說法,目前查得到的公開資料不支持。

這則話題來自 APPI News 於 2026 年 10 月 10 日刊登的查證報導。你每天等紅燈時盯著的那排秒數,常被說成「臺灣發明、外銷全世界」。報導整理了臺北市交通局的公開說法、加拿大專利資料與美國行人號誌回顧報告,結論是:倒數計時屬於外來技術,臺灣把它做成了日常介面。

先分清楚:行人倒數和行車倒數是兩回事

很多誤會都從這裡開始。臺北在 1999 年裝的是「行人倒數」,就是你在斑馬線兩端看到、跟小綠人綁在一起的那組讀秒;同一時期,臺北市交通局對「行車倒數」,也就是紅燈旁那塊方形數字面板,是刻意不裝的。

把小綠人的年份直接寫成行車倒數的發明年,等於把兩種不同用途的號誌混在一起談。這也是為什麼這個話題每隔幾年就會被重新討論一次:大家講的「倒數」常常不是同一個東西。

海外先例有哪些具體紀錄

臺北市交通局在 2005 年 10 月 11 日的說法裡明講,國外早已有行車倒數計時器,臺灣不是原創地。這是政府單位的一手說法,不是網路傳言。

具體線索有兩條。加拿大公開專利資料中,編號 CA2249686C 的專利列出發明人 Phillip Georgalis,申請優先權日是 1998 年 10 月 19 日,內容是把數字顯示器裝在車輛號誌旁,倒數綠燈轉黃燈前的剩餘時間。這證明加拿大有明確的申請紀錄,但不能延伸成「他是全球最早的發明者」。

另一條是美國的行人號誌回顧。PBIC 在 2014 年的報告記載,加州 Monterey 在 1999 年已有行人倒數號誌的觀察研究,研究者是 Leonard、Juckes 與 Clement。注意,報告把他們列為研究者,沒有說他們是發明人。美國後續在 2003 年把行人倒數納入 MUTCD(統一交通管制設施手冊,美國的號誌設置規範),2009 年版更要求行人清除時間超過 7 秒的路口要使用行人倒數。

那「臺灣發明」的說法從哪來

報導點出一個容易造成誤會的原因:臺灣有兩件不同的專利申請案,都被當成了「臺灣發明」的證據。

一件是李榮耀 1998 年的案子,這個專利在 2005 年被撤銷,理由牽涉到宜蘭縣約 1996 年就已有讀秒號誌。另一件是康申、張銘順的「走動小綠人」申請,在臺灣遭到駁回,但從 2000 年起陸續在德國、巴西與中國取得專利。

這些紀錄談的是申請、撤銷、駁回與海外取得,各有各的脈絡,不能直接改寫成「臺灣擁有行車倒數的發明專利」。這其實和健康資訊識讀的道理很像:一段說法流傳得再廣,回到原始資料看一眼,結論常常會縮小一號。想練這個基本功,可以參考我們先前聊過的「沒有證據表明」和「證明沒有」的差別。

秒數是參考,燈號才是規則

回到你每天站在路口的處境。臺灣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》把幾件事拆開寫:第 204 條容許行人專用號誌附設數字倒數;第 212 條規定行車倒數的數字要和紅燈剩餘秒數同步變換,最後一秒之後不顯示零。同時規則也寫明,行車倒數的秒數僅供參考。

也就是說,看到秒數快歸零就踩油門衝過去,在法規上站不住腳,在安全上更是拿自己開玩笑。路口事故很多發生在燈號轉換的短短幾秒,騎車開車的你,把倒數當成「提前收油、慢慢減速」的提示,會比當成「倒數衝刺」的發令槍安全得多。走路的你也一樣,小綠人的秒數是幫你判斷要不要起步,走到一半閃燈了就穩穩走完,別用跑的賭那幾秒。

倒數計時這個介面怎麼來的,查證後答案就是外來技術、臺灣天天用。下次等紅燈,看著秒數一格一格跳,你看到的是一個被納入臺灣交通管理的進口概念,以及一個提醒你放慢速度的好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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